校办-党务校务公开(在运行)
 学校主页 | 专栏首页 | 责任单位 | 公开制度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报送登录 
当前位置: 专栏首页>>校务公开>>学生管理>>36.学籍管理办法>>正文

关于印发《广西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5-10-29  信息提交:韦力 电话:37186  部门审核:研究生院_刘小玲

关于印发《广西大学

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大学

2015年9月24日

广西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硕博连读是一种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需求,吸引和保证优秀硕士研究生尽快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有效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选拔和培养方式。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是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经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而通过硕博连读考核、认定后,直接进入博士培养阶段的研究生。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等情况,按学科统筹分配硕博连读研究生指标,下达到相关学院,由学院组织各学科考核认定。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良好的科研潜质。

2.CET6考试成绩达到400分或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3.完成硕士阶段本学科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达到70分,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

4.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5.身体健康。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及考核认定

1.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硕士研究生本人申请,其硕士导师和一位任课教师书面推荐,可在每年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前填写《广西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与认定考核表》,经拟指导该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后提交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考核。

2.硕博连读的资格认定考核主要考察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硕士培养阶段的学习情况、科研潜质以及前期研究基础,对其是否确有培养前途作出评判。

3.资格认定考核在每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之前完成。

4.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担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要求,审查认定是否符合资格,监督考核的全过程。各学科成立3-7名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而且同意票达到考核小组总人数半数以上考核结果方认定为有效。

5.学院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和汇总成册的《广西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与认定考核表》以学院为单位送研究生院(处)审核,由研究生院(处)统一报校领导审批。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

1.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5年,学习年限一般为5-9年。

2.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实行博士阶段的培养模式。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通过资格认定之后,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培养方案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和研究方向制定硕博连读培养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所学课程、学分记入档案,转入博士阶段后按照博士阶段课程要求考核。

3.硕博连读研究生可以在广西大学内跨学科联合培养,提倡并鼓励原硕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其博士生培养阶段的导师组成员直接参与博士论文研究工作的指导,增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4.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要求

1.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培养阶段不作达到《广西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取得科研成果的规定》中硕士研究生的要求,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需符合《广西大学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要求》。

3.学位论文答辩严格依照《广西大学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基本程序的规定》执行。

4.硕博连读研究生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获通过,经本人申请,可转为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程序、要求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行。

六、待遇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硕士研究生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享受相关待遇;注册为博士研究生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广西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处)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上一条:关于印发《广西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广西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闭


广西大学版权所有版权:Copyright@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