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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5-03-28  信息提交:夏士岚 电话:35265  部门审核:学工处_黄必春

各学院:

现将评选广西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本科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评选比例和条件

(一)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本科生不超过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0%;各学院毕业本科生数以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教育厅本科毕业生数为准,具体参见“2015届校优秀毕业指标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注重品行修养,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群众基础。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积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有2名教师的推荐,并且通过专门考评小组的考评。

(三)各类型优秀毕业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1.综合类优秀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两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获科技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奖;或自治区级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3)获文艺、体育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团体前六名(主力队员)、个人前五名或二等奖以上;或自治区大学生单项比赛团体第一名、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省(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同时至少一次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研究类优秀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科技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单项比赛二等奖以上;

(2)获国际发明或国家专利;

(3)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区)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3.管理类优秀毕业生条件

担任一年以上班长或团支书以上职务或担任两年以上其他学生干部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或校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在不同学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累计两次以上。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和条件

(一)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名额参见“2015届校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期间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有优秀的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3.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两次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各一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两次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各一次;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4.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无学术失范行为。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需要上交的纸质材料:

1.广西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类)登记表(附件2)

2.广西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

3.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

4.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

本科生填写附件2和附件4,研究生填写附件3和附件5,以上材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各一式一份上交。

(二)需要上交的电子版材料:

1.广西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类)登记表(附件2)

2.广西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

3.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

4.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

5.候选人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证书等电子版(可拍照或者扫描)。

(三)上交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用Excel电子表格编辑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和“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的顺序与材料的顺序必须一致。

2.每个候选人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2或者附件3以及获奖、成绩等证明材料)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并以候选人学院和名字命名文件夹,例如“××学院校优毕×××”。

3.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和各候选人材料压缩,并以学院名字命名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例如“××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四)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4月14日上午下班前分别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

纸质材料交到行政办公南楼313学生事务管理科,电子材料发至xdxgcglk@163.com,联系人:李丽娜,办公室电话:3239584。

如发现学生有违反学术规范、弄虚作假行为或未能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的,取消该生评选或获奖资格。

希望各学院学工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密组织,按照规定的条件,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附件:1.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表

2.广西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生( 类)登记表

3.广西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4.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5.2015届“广西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广西大学

2015年3月28日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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