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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8  信息提交:李真 电话:32154  部门审核:宣传部_孙瑞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4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8〕238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等文件(附件1)要求,在我校开展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 推选名额

根据文件各高校可推选 1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推选范围和条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推荐。

三、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根据工作进度,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务必于2018年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一式一份)报送校精神文明办(办公北楼417室),联系人及电话:谢小红,3273743,邮箱:xcb@gxu.edu.cn。具体材料为:

(一)推荐工作情况说明1份,加盖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公章。

(二)《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三)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部门)”。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四)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

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五)事迹材料填报要求。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要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填报(简要事迹样例和详细实际样例见附件1),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对材料格式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后按时报送。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广西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五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 年来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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