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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1-03-30  信息提交:刘茜 电话:36237  部门审核:组织部_王祥高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到每个支部、实到每名党员,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21年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实施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强化党性教育,以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推进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二、主要内容

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三卷),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等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学习宣传贯彻有关重大会议精神

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单位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组织党员通过专题学习、热点讨论、心得分享等形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文件精神,深刻理解会议重大决策与重要部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在全区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创新学习宣传形式,搭建贯彻落实平台,引导全体师生党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学习贯彻2021年工作要点

将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学深、学透,特别是思想引领、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统战工作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促进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双融合。围绕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十四五”规划,引导党员自觉将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要求和学校长远发展保持一致,提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高质量内涵式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进姿态,确保学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要指示精神

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准确把握当前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五)开展党章党规专题学习

始终坚持将党章党规学习作为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党员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章党规。通过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增强师生党员的党纪意识、制度意识。党支部年内至少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

(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及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部署,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精准聚焦学习内容,运用好“九种学习方式”,把党史学习教育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各支部要用好我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和我校校史馆等有利条件,结合广西党组织发展史、学校办学历史,组织党员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开展“打卡红色教育基地”活动;利用“学习强国”“八桂先锋”等线上学习平台开展党员学习培训,深化对党史内容的学习掌握。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党史故事大家讲”“党史知识大家答”“红色歌曲大家唱”和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热情讴歌党领导人民取得的丰功伟绩,抒发和增强对党的深厚感情。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七一”前后,党支部书记要给党员上1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七)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

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组织党员收看庆祝大会直播,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理解,深化对我们党光辉历史的学习掌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开展向“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两优一先"获得者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杰出革命英雄、杰出建设楷模和杰出时代先锋学习活动,激励广大师生党员从先进典型中汲取精神力量。

(八)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五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教育部2021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性观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通过组织党员集体观看反腐倡廉纪录片、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等形式,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党风和干部作风正校风带教风促学风,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九)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落实好《广西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围绕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预警研判,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积极宣传反渗透反邪教知识,加强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增强师生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敏感度。

(十)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排查整顿转化工作。深入实施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持续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和打造基层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形成“一学院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发挥校院两级党校作用,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教育培训制度,推动党务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定期开展党员档案整理排查工作,确保党员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十一)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配合学校党委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聚焦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我校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坚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方案的执行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巡视成果推动学校改革事业发展。

(十二)召开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是在“七一”前后,各支部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共同学习讨论、交流心得、接受思想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二是在12月底或者明年1月初,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检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三、工作要求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把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党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全面加强对所辖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抓出实效。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员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指导意见,结合支部实际制订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提出组织生活的要求,确保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在基层党组织中得到严格执行。

)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和纪律。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做好组织生活的计划和总结。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规范记录《党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与记录,保证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支委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载体。各支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根据学校本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工作内容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党支部信息化建设,探索党员管理新办法,创新组织生活的载体、形式、手段,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心设计主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加强组织生活的督查和指导。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组织生活记录簿》填写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汇报制度,每学期向组织部汇报1次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要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党支部评星定级、党支部及其书记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合理规划、有效使用党建工作经费,加大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经费保障;要积极向学校选送高质量便于推广的组织生活案例,树立示范标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党员积极参与、支部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要指导党支部加强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的服务管理,让他们以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随机抽查、调研督导等方式进行检查指导。

(五)及时报送材料。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本指导意见,指导所辖党支部结合实际制订2021年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并于4月7日前汇总填报“党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计划表”(见附件1);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相关材料纸质版请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建设岗(行政办公北楼四楼4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zk37002@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覃老师,37002。

附件:1.×××党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计划表

2.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一览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30日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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