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公开信息,主要途径如下: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广西大学信息公开专栏和学校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校属各单位网页、学生网络等渠道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学校文件管理系统向全校师生员工主动公开信息。
二是通过教代会、学代会、学术委员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研讨会、工作会等各类会议向校内公开学校信息。
三是通过校园电视、校园广播、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服务指南、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年鉴、校报校刊等渠道面向社会或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