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报考点选择广西大学(即报名编号为4501开头)的考生在广西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流程及办理地点
现场确认流程:领取验证单→验证→摄像→交表→报名结束。
验证处:专家楼前
摄像处:专家楼102-105教室前部 信息更正处:专家楼101教室
交表处:专家楼102-105教室后部
咨询处:专家楼一楼大厅
三、现场确认各阶段程序
1、领取验证单
(1)领取验证单
(2)完整填写验证单内容
考生先查看《《广西大学报考点2018年现场确认验证前特别提示》》内容,确定自己是否名列其中。名字出现在错误名单中的考生,请先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取得在线验证结果材料,须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南宁市高新区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二期9栋4楼,0771-3839583)进行学历认证,并取得学历认证受理回执单。
网报校验信息错误者,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2、验证
(1)考生出示证件交给工作人员查验报考资格
A、应届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上报名编号。
B、往届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此外,外省户籍考生(不含2016年后毕业且未就业的我区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在广西工作的工作证明和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必须是卡片式的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凭条无效);考生本人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特殊情况考生:
◆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需出示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受理单据,并签订《承诺书》,且在考试时必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凭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进行现场确认。
◆网报校验信息错误的考生增加出示下列材料之一: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受理回执单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如《XX省(区、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验证完毕凭已盖章的验证单去专家楼102-105其中任一教室摄像。
(3)考生有其他不明事项请到专家楼大厅咨询处咨询
3、摄像
(1)考生出示:
已核验无误的验证单、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材料如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等,经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进行摄像,每个网号限摄像一次。
(2)摄像后,考生领取打印出的一式两份报名信息简表,认真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字(背面的诚信承诺书也需签字)。将已签名信息简表和诚信承诺书交至本教室后的交表处。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对考生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4、交表
(1)考生出示以下材料:
验证单、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考生已签字的报名信息简表、诚信承诺书、其他材料如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结果等。
交表完成,报名结束。
(2)工作人员收取以下材料:
验证单、考生已签字的报名信息简表1份(含背面的诚信承诺书)、其他材料如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结果等
考生不交打印后签字的报名信息简表(含背面的诚信承诺书)的,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四、准考证下载
考生在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场查询
考生在广西大学参加考试,考场将于12月安排好。12月中下旬,考生可自行下载准考证查看,也可登录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广西大学研究生手机网站或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
六、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我校提供考试使用的文具,考生仅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8年2月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个人成绩。
八、违规处理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3、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考试作弊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
九、联系方式
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71-3231243(全日制) 0771-3236371(非全日制)
传真:0771-3232827(全日制) 0771-3236371(非全日制)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x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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