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30号)已印发。现予以转发。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掌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的情况,请各学院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的衔接工作,督促毕业生(包括历届毕业生)在核查就业派遣信息的同时在毕业生就业服务网正确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家庭联系电话和具体家庭住址、7月份还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原因等。重视毕业生的跟踪服务,积极利用多种渠道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充分调动班主任、就业联系人、导师等各种力量通过网路、微博等多种方式通知未就业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并督促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在广西毕业生就业服务网(http://bys.gxrc.com)进行实名登记,实时更新有效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30号)
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 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