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先进人物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感染和激励广大学生,营造“学习有榜样,赶超有目标”的良好氛围,特开展2015年广西大学“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语义界定
“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思想、学习、生活、活动和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大学生(团队),其事迹体现时代精神,在当年引起广泛的关注或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评选原则
“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寻找感动人物、宣传感动人物、学习感动人物”为主线,选树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参评对象
广西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学生团队均可参评。
四、参评条件
“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应在以下某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其事迹能够感动西大学子。
1.道德模范方面: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爱党爱国,文明守纪,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孝老爱亲,拾金不昧,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能诠释社会的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
2.自强励志方面: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难、重大困难等各种不利境遇或挫折,不甘消沉,不畏艰难,以顽强的毅力和契而不舍的拼搏精神在逆境中奋勇向前,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的表现。
3.服务奉献方面:在学生干部、实习实践等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忘我工作,被学生广泛赞誉;长期坚持志愿服务活动并有突出表现,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大,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援助和公益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在学生中产生重要影响;在日常的生活与各项活动中默默奉献并被师生广泛认可,有示范作用。
4.创新创业方面:刻苦钻研专业技能,发表高质量专业研究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攻关事迹感人;在重大科技类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产生巨大的鼓舞作用;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创业历程足以感人。
5.文体才艺方面:在国家级的文化和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对文化体育活动及传播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在艺术创作、评论和演出以及其他特殊才能展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作品和事迹有较大的影响力,创作或训练表演过程令人感动。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推荐: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向学院进行自荐、举荐或联名推荐,并提交不超过3000字的事迹材料。
2.学院推选: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西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进行推选。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14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服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xdxgfzfwk@163.com,过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5265。
3.终审评定: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根据民主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感动西大年度人物”。
4.入选公示:经过初审后的候选人在学校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如对候选人有异议,则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
5.发文公布:在学校文件管理系统正式发文公布“感动西大年度人物”名单。
六、学校成立广西大学“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和学院的负责人以及学生代表共1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七、对评选出来的学生年度人物,将通过举办“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颁奖典礼的方式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10000元的公益项目资金扶持。
八、学校将通过校内媒体、实物展版等方式对“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进行广泛宣传,以发挥先进人物的典型示范作用。
附件:2015年广西大学“感动西大学生年度人物”评评选推荐表
广西大学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