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生工作迈向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2015-2016年度广西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2015—2016年广西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以学院为单位申报)。
(二)优秀学生工作者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干部,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且从事学生工作时间满2年。
(三)优秀辅导员
学院团委书记及一线专职辅导员,且从事学生工作时间满2年。
二、评选条件
(一)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1.工作制度及机制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工作决策公平、公开、公正。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得当的工作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学工干部分工明确,开拓进取,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为学生服务。
2.工作特色鲜明。积极在学生工作的内容、手段、方法方面探索与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善于运用新媒体技术,工作有特色、有成效,总结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3.工作成效明显。遵循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影响力,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发展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优秀学生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策水平。
2.完成上级和学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学生、老师反映良好。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发展服务工作。
4.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并结合实际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
5.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深受学生欢迎。
(三)优秀辅导员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热爱工作,关爱学生,有奉献精神。
2.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课堂及活动场所,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和学生发展服务工作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遵循学生工作规律,擅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空间,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4.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三、评选比例、名额
(一)先进集体:按照评选对象总数的30%评选(8个)。
(二)优秀学生工作者:按照评选对象总数的20%评选(13人)。
(三)优秀辅导员:按照评选对象总数的15%评选(14人)。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评选程序
经个人申报或组织(个人)举荐,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学校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学校下文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评选要求
1.先进集体
(1)申报学院填写“广西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2015—2016年的学生工作总结;
(3)评选依据为2015年学院学生工作考评成绩和2016年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的总和。
2.优秀学生工作者
申报人填写“广西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2015—2016年的工作总结。
3.优秀辅导员
申报人填写“广西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交2015—2016年的工作总结。根据总结情况及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进行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先进集体申报表及个人的申报表、工作总结纸质版各一式五份于2016年12月19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dszk303@163.com。
希望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和评选工作。
附件:1.广西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2.广西大学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申报表
3.广西大学优秀学生辅导员评选申报表
广西大学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