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激励我校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学生(以下简称“联合培养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广西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学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西大学〔2016〕122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联合培养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度跨校学习的2013级、2014级联合培养生
二、评选人数
优秀奖学金总名额为20人,每个年级名额10人
三、奖学金总额
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元,每人每年1000元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受处分现象;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努力实践,评选学年所有考试、考查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劳动课、实习课)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遵照国家规定按时缴交学费,没有无故拖欠学费现象。
五、评选原则
1.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以专业为单位评比。根据评选学年学生所修全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奖励成绩排名第一者。
3.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学院配合。
六、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在学校文件系统阅读评选通知,填好申请表格,并于12月13日前将优秀奖学金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学工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纸质版请用A4纸打印,电子版请注明“联合培养生奖学金申请”并发送至学生事务管理科邮箱:xdxgcglk@163.com。
2.学校评审:由校对口支援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优秀奖学金评审结果将在“西大人在华工”QQ(149597142)和学校文件管理系统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4.奖学金发放:奖学金由对口支援工作办公室报送财务处进行统一发放,由学校指定银行转入学生个人帐户。
附件:1.广西大学联合培养生优秀奖学金推荐登记表
2.广西大学联合培养奖学金汇总表(2013级填写)
3.广西大学联合培养奖学金汇总表(2014级填写)
广西大学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