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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的通知

时间:2017-06-10  信息提交:夏士岚 电话:35265  部门审核:学工处_黄必春

各学院: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为表彰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优秀教师与优秀学生,在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主的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等单位设立的奖项,该奖项每年颁评一次。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7〕1号)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宝钢优秀教师奖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

学校在评选出宝钢优秀教师奖后,可从中择优评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经委员会顾问和委员评审及通讯表决,在全国各评审学校及评审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评出10名(或少于10名)教师,作为优秀教师特等奖获得者。

(三)宝钢优秀学生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学校在评选出宝钢优秀学生奖后,可从中择优评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经主管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部门评审及通讯表决,在全国各评审学校及评审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评出25名优秀学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获得者。

三、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我校共有5个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其中可推荐1人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1万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2万元/人。

我校共有3个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其中可推荐1人作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推荐提名人。宝钢优秀教师奖励金额1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奖励金额10万元/人。

四、申请及评审

(一)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和教师可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www.bsef.baosteel.com,查阅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并根据“宝钢教育奖”的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申请表格。各学院审核通过后要将推荐名单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将初审材料上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递交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文件管理系统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申请材料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评审表

(1)申请人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上申报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出评审表,装订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三份)。(申报用户名:00136A,申报用户密码:gxdx136)

(2)《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和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3)学院综合评价意见要抓住重点,突出特点,多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评价,不能简单填写“同意”,领导签名处需亲笔签名。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2.佐证材料

《评审表》中涉及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等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授课情况信息表

教师应提供近三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情况。授课情况信息表应由学院教务负责人及学院负责教学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广西大学学生成绩单

学生需附历年学习成绩表。学习成绩表应有教务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本科生的成绩应由教务系统打印)。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6月17日,请各学院将《201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汇总表》、《2016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汇总表》、评选结果公示说明以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交到办公楼南楼201室(联系电话3231131)。《汇总表》及《评审表》的电子材料请发送到办公邮箱:zzzxjxj@gxu.edu.cn,来信请注明“学院+2017年宝钢申请材料”。

附件:1.2017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汇总表

2.2017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汇总表

3.宝钢教育基金会简介

4.教师授课情况信息表

广西大学

2017年6月10日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上一条:关于颁发2017年广西大学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宝钢教育奖”历年获得者后期跟踪与事迹宣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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