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广西党组织建立90周年,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做好2015年“七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组织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下参考标准做好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并务必于6月29日上午下班前填写好《广西大学2015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登记表》1份报校党委组织部(生活困难离退休党员和老党员慰问名单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负责报送),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zzk405@163.com,联系电话:3237002。有关慰问参考标准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经济负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党员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任务重,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党员本人家庭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
5.特别困难的学生党员(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没有直接资助者;
(2)残疾学生、父母没有固定收入;
(3)父母双方残疾,家庭没有固定收入;
(4)农村家庭,无60岁以下劳动力的;
(5)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用;
(6)被当地政府列为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
二、慰问对象经校党委组织部从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推荐上报的名单中审核确定后,由学校从上级拨付的专项经费及代管党费中划出的专项经费进行慰问。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经费,在2015年“七一”期间,广泛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走访慰问关爱活动。
根据学校财务要求,慰问金由慰问对象提供中行账号(若不是中行账号的请注明),校财务处统一汇进慰问对象的账户中。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务必要仔细核对慰问对象提供的银行账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以免因账号错误延误慰问金的发放。
三、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关爱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完成名单报送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走访慰问,采取灵活多样的慰问方式,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关怀,有针对性地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附件:广西大学2015年“七一” 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登记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