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40号)精神,现向各单位征集相关作品参加“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
按通知要求,参展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5年(含5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本次展览由4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第九届广西美术作品展览、第九届广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第十届广西工艺美术作品展览、第四届广西摄影作品展览。每位作者在一个门类展中最多可展出一件作品。参展作品须在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创作,并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其中,以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为题材的作品须符合《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有关精神,与主题和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凡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和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抄袭模仿者承担。选送作品的指标数量、规格尺寸及作品的申报、审核、评选要求等详见相关网站的通知(美术类:http://www.gxwenlian.com/mszl/24613.html?z=5;书法篆刻类:http://www.gxwenlian.com/sfgg/24615.html?z=6;工艺美术类:http://eqls.gxzf.gov.cn/zxxx/t8708816.shtml;摄影类:http://www.gxwenlian.com/sszg/24616.html?z=1)。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广泛动员本单位师生员工参与,并按作品选送要求,择优推荐作品于2021年6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作品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至校宣传部文明办(校办副楼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w03@gx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宣传部文明办,联系人及电话:苏锦春,327374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2021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PDF
2.2021年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作品标签、信息表、推荐作品清单
校党委宣传部、校精神文明办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