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层机构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评选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23〕3号)精神,为做好第三届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推荐。
二、评选范围。从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如八桂楷模、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警察、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体育运动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最美人物、十星级文明户等)中综合衡量、择优推荐。
三、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户候选家庭。
四、报送要求。请各二层机构党委、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23年4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1.第三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申报表1份;2.1500字家庭事迹材料1份;3.全家福照片1张;4.光盘1张(5分钟家庭先进事迹短片),一并送交校文明办(校办附楼104室)。联系人:苏老师、陈老师,电子邮箱:xcbw03@gxu.edu.cn。【如有推荐意向,请于4月4日前联系文明办】
校党委宣传部、校精神文明办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