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把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20〕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2021年全面达标的目标要求,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规范提升,推动我校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定,使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以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推进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和综合改革发展,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党支部组织生活应达到参与率高、按时开展、程序规范、政治性强、实效性好等五个方面标准(详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我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底结束,按照以下步骤推进。
(一)部署培训阶段(2020年11月7日前)。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举办业务培训班或培训会,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骨干进行培训,帮助他们熟悉组织生活的相关党务知识和开展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
(二)对标自查阶段(2020年11月13日前)。各党支部对照组织生活质量评价标准,对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的党支部组织生活逐项开展自查,摸清底数、查漏补缺,自评是否达标。符合规范的,以有效形式固化下来;不符合规范的,及时分析研究和改进完善。自评达标的党支部先向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申请验收。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验收(验收表见附件2)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对验收合格的纳入达标党支部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与未申请验收的党支部一起,纳入未达标党支部管理。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0年12月前)。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验收并建立学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台账。
(四)全面达标阶段(2021年底前)。对达标党支部抓好巩固提升,继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打造一批标杆党支部。对未达标的党支部,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分析原因,加强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为实现达标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党支部2021年底全面达标。
四、有关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提升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谋划,靠前指挥,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一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负起具体指导和严格把关责任,组织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及时组织验收,推动达标支部抓好巩固提升,督促未达标支部抓紧整改,尽快达标。党支部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实施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对照标准查找短板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达到标准,并在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验收后继续改进提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针对不同类别党支部差别,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达标时间。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对验收合格的纳入达标党支部管理,确保持续达标、力争创星晋级等;验收不合格的与未申请验收的党支部,纳入未达标党支部管理,集中攻坚,限期整改转化,其中属于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党组字〔2019〕25号)的要求填写《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建立专门整改台账和整改机制,实行重点攻坚。指导党支部加强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的服务管理,让他们以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
(三)力戒形式主义。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要简便易行、务求实效,防止搞层层加码,防止搞资料达标。支部开展组织生活,除必要的会议记录、基本台账外,不得硬性要求党支部撰写和报送其他材料。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不得搞“痕迹管理”,不得以材料多少来评价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强化督导检查。校党委将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内容和各二层机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强化结果应用,组织生活质量达标情况,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有关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达标的党支部及其书记可以参加星级评定、评先评优;未达标党支部及其书记不得参加星级评定、评先评优。
(五)汇报自查结果。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组织党支部对照组织生活质量评价标准,在规定期限内逐项开展自查;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于11月18日前对党支部自查结果进行验收审核,11月20日报送本单位的《广西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分类情况汇总》(附件3)至办公北楼407办公室,如自查中发现软弱涣散支部,还需提交《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黄老师联系,电话:37002,电子邮箱:zzk37002@163.com。
附件:1.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评价标准
2.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达标验收表
3.广西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分类情况汇总
4.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