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委员会
组 织 部 文 件
党组字〔2021〕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82号)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通知精神及要求,学校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33个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书记空缺或2020年7月及以后任职的,评议考核对象为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其中书记空缺的,由单位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或排名在前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代表述职。
二、考核内容
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主要从如何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等4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述职。聚焦基层党建,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教育部党组、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要求情况,贯彻学校第九次党代会、九届四次全会及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党建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一)基层党建工作
1.持续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未巡先查先改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高校通报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我校整改等情况。
3.履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带动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为抓手,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党支部达标创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督促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情况。通过专项检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讲党课,选树身边榜样,开展党建创新案例和示范党建品牌培育建设,实施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以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情况。
4.推动党建业务双向融合,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决定》,以及在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疫情防控”、“六大攻坚行动”、“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5.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学院三个议事规则,理顺单位党政领导关系和规范决策程序。
6.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指导所辖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7. 开展“应知应会”党纪党规集中学习情况。
8.上年度点评意见、校内巡察发现和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发现的党建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意识形态工作
1. 对照《广西大学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使用《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一、二批网络学习资源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2.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总支)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若干措施》,党委(党总支)书记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宣传工作格局情况。
4.对照《广西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抓好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管理,落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情况;对照《广西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5.对巡视巡察反馈、专项督查发现和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的点评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回应和整改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管班子、严带队伍,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巡察工作等情况。
2.落实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情况。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联系服务群众,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工作“五个一”制度,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解决师生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
4.执行廉洁纪律情况。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开展家风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情况。
5.上年度点评意见及存在的党风廉政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统战工作
1.把统战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情况。
2.落实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等统战工作机制的情况。
3.把宗教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情况。
4.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进行宗教工作形势研判和政策解读、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情况。
三、考核方法步骤
(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参加述职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围绕述职内容,深入调研了解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照《广西大学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2020年)(附件1)中的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自查自评,如实填写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样式见附件2)。述职报告主要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包括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思路举措等方面。述职报告要把自己摆进去,要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 防止虚、空、飘;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讲成绩的内容不超过1/3;对述职报告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等情况要求重写。
(二)开展民主测评。学校在开展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调研时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参与民主测评人员为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外人士、学生代表等,原则上不少于15人参加的。调研组负责发放和回收民主测评表。
(三)召开现场述职评议会。学校党委将组织集中现场述职评议考核,每个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的述职时间为6分钟(初定)。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依次现场述职后,评委根据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自评分等情况进行现场打分。述职评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分比例构成及考核等级。考核总得分为加权分,即由民主测评分(30%)、校领导评分(30%)、有关职能部门、“两代表一委员”评分(30%)、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交叉评分(10%)等四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80分以上为“好”,76-80分为“较好”,60-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五)强化结果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好”的党委(党总支)书记,其个人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一般”和“差”等次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要梳理分析个人查摆、学校点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同时对照本单位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开展情况,一同抓好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年中,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下一年度述职时,述职人员要专门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接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需更新的考核自评表、述职报告(不超过3000字)、自评意见材料(亮点与不足,不超过500字),报送组织部407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未提交新材料的,按学院之前已提交材料进行汇编。
(二)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本单位本年度党建及业务工作,结合《广西大学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实施方案》(西大党组〔2018〕6号)中“附件1.广西大学党支部评星定级评分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党组字〔2020〕23号)中“附件1.广西高校、中小学校、国有企业及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和《关于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党组字〔2020〕12号)中“附件1.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并于2021年1月14日前将支部书记述职情况统计表上报(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校党委组织部。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党建考核与督导岗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37002;电子邮箱:zzk37002@163.com。
附件:1.广西大学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2020年)
2.2020年度XX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样式)
3.支部书记述职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