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传达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激励党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把握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提出的“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等人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推荐为慰问对象:
(一)获全国、自治区级党内荣誉表彰的党员。
(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三)学校离休老干部。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困群众。
(五)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经济负担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困群众。
(六)综合表现良好、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党员、群众(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没有直接资助者;
2.残疾学生,父母没有固定收入;
3.父母双方残疾,家庭没有固定收入的;
4.农村家庭,无60岁以下劳动力的;
5.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巨额医药费用的;
6.被当地政府列为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七)烈士遗属。
(八)因公去世基层党员、干部的家属。
(九)担任广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
(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战斗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
二、慰问对象推荐
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于6月11日上午下班前填写好《广西大学2021年“七一”前夕慰问对象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报校党委组织部407室(老党员、离休老干部、生活困难离退休党员慰问名单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负责报送;烈士遗属慰问名单由武装部负责报送;广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名单由组织部负责报送),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zk37002@163.com。
三、慰问方式
慰问对象经组织部会同校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从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推荐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党委审定后,由学校从有关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进行慰问。除校领导走访慰问对象的慰问金为现金发放外,其他慰问对象根据学校财务要求,慰问金由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进个人银行账户。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经费,在2021年“七一”前夕,结合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关爱活动,使开展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宣传我们党百年奋斗精神、褒扬党内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凝聚力量、鼓舞人心、润泽走访对象心灵的暖心工程、民心工程。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这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引导和激励党员积极践行初心使命,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积极奋斗。
(二)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严把审核关,规范填表,仔细核对慰问对象提供的银行账号及相关个人信息,按时报送名单。
(三)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走访慰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了解和掌握慰问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党员师生员工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组织部407室黄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7002。
附件:广西大学2021年“七一”前夕慰问对象情况登记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