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意见,广西大学就上级督察组交办的涉及我校的督察发现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事项进行整改进展情况“回头看”和整改验收,现将已于2021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的全部9项事项的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向广西大学校务督查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君武馆107室,邮编:53000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大学
2022年10月9日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323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