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吕逸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3人到我校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逐项进行了检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燕柳斌、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席了汇报会。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燕柳斌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他详细介绍了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严格规定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严控“三公”经费,以及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物品工作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情况、领导干部遵守住房、办公用房、车辆、秘书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情况、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等情况。
汇报会结束后,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校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办公用房、校工会、离退处和土木建筑学院等部门和学院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检查组对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我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希望我校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建章立制,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确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常态化。
党校办、纪监审、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处)、人事处、后勤基建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处、资源与冶金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等领导分别就部门和学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