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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广西大学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6-23  信息提交:刘茜 电话:36237  部门审核: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研究,不断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设立2016年党建研究项目。经个人申报、所在党委(党总支)推荐、校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2016年广西大学党建研究项目共立项15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1项,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党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9000元,一般项目每项6000元,单独建卡发放给项目负责人,项目按照校级项目管理,研究周期为1年(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具体管理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社会科学处给予业务指导。项目结题要求至少要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般刊物发表论文2篇。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广西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合同编号)”字样,并按学校要求进行科研成果归档,否则不予承认。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确因特殊情况到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将给予撤项处理,并在校内进行公布,所在党委(党总支)下个年度不能再申报党建有关项目(包括优秀党支部创建、创新案例评选等)。请各有关党委(党总支)给予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党建研究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7月8日前将《广西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附件2)一式两份交到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逾期不交的,视作撤销项目处理。党建研究项目经费属于学校年度预算经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并在研究周期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的资金将被收回。项目负责人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6年广西大学党建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广西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党建专项课题)

党委组织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22日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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