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大学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印发,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广西大学
2018年1月11日
广西大学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攻读我校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切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从2018年起我校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并改革硕博连读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学位研究生,都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申请、导师及学院考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列入我校当年总的招生计划数。
二、选拔原则
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科学的科研导向,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创新能力、科研潜力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基本条件
1.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具体科研、论文等要求由招生二级学院自定标准)。
2.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具体外语水平要求由招生二级学院自定)。
3.申请专业必须与所攻读的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5.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不得申请。高校师资定向培养需有培养人事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
6.其他
(1)申请硕博连读
在本校全日制学术型在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阶段学习时间不少于4年;
申请人已修完的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中,学习成绩优良且考试无不及格、重修记录。
(2)申请审核制攻读博士
就读原“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就读专业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优先入选;
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时间到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四、招生专业和导师
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的招生导师及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必须符合《广西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五、申请程序
(一)按照学校具体通知执行。
(二)学院审核
各招生学院审核材料,进行评审、排名,对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按研究生院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汇总表,其他材料学院保存1年以上。
六、综合考核要求
(一)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及各学科(专业)学科带头人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担任,成员由3-7位学科负责人、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学院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及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纸质材料复试前要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考核内容均通过面试完成,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制定:
1.外语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
七、体检
学院组织申请的考生按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八、其他说明
(一)各招生学院在本实施办法基础上,可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对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具体标准及要求须公布在本学院网站。
(二)考生在申请前应先咨询报考学院和报考导师,登录各学院的网站查看报考学院的申请审核制考核标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
2.硕士期间,受到校级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