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总结一年来我校继续教育办学经验,表彰先进,推进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15年度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现将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办学思想端正,办学目的明确
(1)必须完成学校下达的本年度经济指标任务。
(2)执行学校的办学规定,无乱发招生简章、无违规招生现象。
(3)无私签、乱签办学合同书现象。
(4)认真执行收费有关管理规定,无违规收费现象。
(5)就业推荐工作措施得力,学生就业率较高。
2.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制度完善
(1)学院领导有专人分管继续教育工作。
(2)将继续教育工作列入本学院工作日程,定期研究。
(3)成立有专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并配有专门工作人员。
(4)能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3.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好
(1)教学文件、资料齐备(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
(2)各门课程(含实践环节)均能按教学计划开出并保证教学时数。
(3)各门课程的教材均落实。
(4)教学效果好,参加考试的各门课程及格率高。
(5)能处理好继续教育与普高教学的关系,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
(6)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的研究和探索,论文质量高。
4.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生管理
(1)学院领导有专人分管继续教育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继续教育学生开设有思想品德课。
(3)坚持政治学习制度,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全校性学习、文体活动,并有较好效果。
(4)班主任配备齐全,班主任工作负责、到位。
(5)继续教育学生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健全,并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6)学生违纪、违规无或少,发现问题能主动、及时、有效地处理。
5.治安管理
(1)年内无重大案件发生。
(2)积极配合保卫处处理治安案件。
6.经费管理:积极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工作,资金回笼工作做得好。
(二)先进管理工作者
1.政治思想素质高,为人师表,热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
2.能够完成当年学校下达的经济指标。
3.熟悉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有较好的业务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继续教育工作日常问题处理能力。
4.严格执行有关继续教育的政策和规定,工作主动、到位,责任心强,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有奉献精神。
5.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没有任何个人责任事故。
6.为我校2015年度从事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在编职工。
(三)优秀班主任
1.思想表现好,热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
2.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能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与学生谈心,组织学生开展有益活动(要求每周下班级不少于5小时),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在心理、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受到班级学生的欢迎和好评。
3.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及本院的各类学习、文体活动,在各类文体比赛中组织工作做得好,成绩显著。
4.所带班级学风好,学生违纪现象无或少,对学生违纪现象和意外事故能够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6.为我校2015年度担任继续教育学生班主任的人员。
(四)优秀教师
1.思想表现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熟悉、掌握继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得到学生的好评。
3.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将素质教育融入课堂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的教学研究。
4.爱岗敬业,无教学事故。
5.为我校2015年度承担继续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
(五)优秀学生干部(含自考衔接班学生干部)
1.在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合作办学班(以下简称自考衔接班)就读满1年以上(含1年)的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表现好,每学期操行评定为“优”;
3.遵守校纪校规,在本学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对做好班级学生工作有热情、有能力,成绩显著;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受到师生的好评;
6.学习态度端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本学年没有补考课程(含考查课程),平均成绩在本班排名前30%以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衔接班学生,本学年课程考试(含沟通课程考试)通过率在本班排名前30%以内。
(六)优秀学生(含自考衔接班学生)
1.在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自考衔接班就读满1年以上(含1年)的学生。
2.思想品德表现好,每学期操行为“优”;
3.遵纪守法,在本学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本学年没有补考课程(含考查课程),平均成绩在本班排名前30%以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衔接班学生本学年课程考试(含沟通课程考试)通过率在本班排名前30%以内。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先进集体
1.各学院自评,并填报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工作自评表。
2.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选小组,在各学院自评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表现提出评选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提名,在本单位公示3天,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由班级推荐,经学院审核后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三、评选名额
(一)继续教育先进集体:全校评选不超过5个。
(二)先进管理工作者:每学院可推荐1名。
(三)优秀教师:每学院可推荐1—2名。
(四)优秀班主任:各学院可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本学院2015年度在任班主任数的25%。
(五)优秀学生干部:每班限报2名(含自考衔接班);
(六)优秀学生:本班学生总数的15%以内(含自考衔接班)。
四、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在2016年5月10日前将所有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过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先进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打印件及电子版)、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打印件及电子版)、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工作自评表。
2.先进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打印件)一式2份。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打印件、电子表格各1份);推荐表每人2份(只交打印件,背面须附上加盖学院公章的学年课程成绩单)。
(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102555436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工作自评表
3.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4.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汇总表
5.广西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6.广西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推荐表
7.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广西大学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