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秋季进行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的评选。现将2015—2016学年度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对象
(一)按照《广西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定。
(二)“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15%。2016级班级及学生均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研究生可参加“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本科生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提名和“优秀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所在学院认真讨论,民主评选,经过学院评审和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经学校审批小组审定后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直接报送校领导审定。
三、材料填报要求
(一)“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填写《广西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提交2015—2016学年度班级总结(打印件)一份。“班级名称”要写全称,“学院意见”须加盖学院公章,“学校意见”一栏留空。
(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填写“广西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见附件2表格内容时限为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以大类专业招生的班级按分流后新班参加评比;提交广西大学优良学风班工作总结一份;提交广西大学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表(见附件2,填写人数不少于班级任课教师的75%);各学院用Excel表格填报2015—2016学年优良学风班汇总表(见附件2),内容包含推荐班级、全班总人数、党员人数、团员人数、上课平均出勤率、全班重修人次率(%)、全班成绩平均分、任课教师对申报班级学风的总评价、班集体获奖情况、校级违纪情况、全院班级数等,请按顺序填写。
(三)“三好学生”候选人填写《广西大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3)一份,“学院意见”须加盖学院公章,“学校意见”一栏留空,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四)“优秀研究生”候选人填写《广西大学“优秀研究生”推荐登记表》(附件4)一份,论文发表情况要写清论文题目、本人为第几作者、何时发表在何刊物、期刊级别,论文发表情况由学院审核后在“学院意见”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学校意见”一栏留空。另外,参评研究生须提供一份经学院研究生办审核后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并与《广西大学“优秀研究生”推荐登记表》订在一起。
(五)“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填写《广西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附件5)一份,“学院意见”须加盖学院公章,“学校意见”一栏留空。研究生须提供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须经学院研究生办审核并盖学院公章。
(六)请各学院学工组按附件格式用Excel电子表格录入“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优秀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本科生与研究生请分开录入(见附件6、7),并按推荐的先后顺序排列,汇总表要注明本学院全日制学生总人数、学生干部总数、班级总数(2016级除外)。“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汇总表按中行银行与农信社分别填写,纸质版需要一式两份。
(七)推荐名单汇总表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八)纸质材料规格统一用A4纸,填表时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用电脑打印。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相关科室:本科生材料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本科生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dxgcglk@163.com,联系人:叶老师,咨询电话:3239584;研究生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临时办公地点:办公楼南楼三楼奖助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工作部邮箱:xdygb3239726@163.com。联系人:蔡舒姝,临时办公电话:3238191。
附件:1.广西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2.优良学风班推荐材料
3.广西大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4.广西大学优秀研究生推荐登记表
5.广西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6.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7.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广西大学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