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道德模范共5个类别: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每类道德模范候选人每校只能推荐1名,每校推荐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总数不超过5名。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积极组织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学校将根据报送情况明确1至2名作为参评全国道德模范的重点推荐人选。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要求各高校务必于4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相关材料,因此,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于2021年4月22日中午下班前按照文件要求将推荐候选人的推荐说明(盖章)以及相关材料(1.《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2);2.推荐候选人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3.推荐候选人的一张1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一个1分钟广播节目、一部3分钟电视专题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一并送交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校办副楼101室)。联系人:苏锦春,电话0771-3237102、18275790923,电子邮箱:xcbw03@gxu.edu.cn。
附件:1.自治区文明办关于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第六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
校党委宣传部、校精神文明办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