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20年度全区优秀文化作品奖励的通知》(桂宣字〔2021〕3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对2020年度全区获国际、国内重大文化奖项符合条件的优秀文化作品进行奖励。请根据通知(附件1)要求,广泛宣传,组织教职员工踊跃参加,并积极推荐优秀作品。
一、奖励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由我区团体或个人创作、生产(我区备案或我区作者创作且版权归我区有关机构或个人所有),已经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学、电影(含纪录片、动画片)、电视剧(含动画片、纪录片)、舞台艺术、广播剧、歌曲、书法、美术、文艺评论、图书、新闻等优秀文化作品,作品奖励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励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奖励目录详见附件2)
二、作品报送要求
为确保我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单位或个人的申报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及获奖作品材料(如证书、作品光盘等)的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校党委宣传部101办公室(校办副楼),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cbw03@gx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苏锦春,联系电话:3237102。
附件:
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20年度全区优秀文化作品奖励的通知
2.重大文化艺术奖项优秀作品奖励目录
3.2020年度全区获国际、国内重大文化奖项申报表报表
4.2020年度全区获国际、国内重大文化奖项汇总表
校党委宣传部、校精神文明办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