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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11-22  信息提交:刘茜 电话:36237  部门审核:组织部_王祥高

各二层机构党委: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现就2021年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内容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一)原原本本学深悟透。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学习热潮。要认真组织所辖党支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1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学习,谈认识、谈体会、谈建议,引导广大师生党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核心要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辉煌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把握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激发信仰、启迪智慧、汲取力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四史”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自治区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红色校史研究结合起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弘扬“创新创造、奋勇争先、全面一流”的广西大学“双一流”精神,为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创新活动载体,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服务平台

(一)开展争当“黄文秀式”好党员活动。以黄文秀同志为榜样,在所辖党支部中创建“黄文秀支部”,在广大师生党员中开展“做文秀式的好党员”活动。

(二)全面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结合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教育引导师生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在服务群众中密切联系群众。

(三)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今年内至少开展1次“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为社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每月底,支部将开展结对共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报送上级党组织,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四)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提倡党员戴党徽、亮身份、当模范,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优质服务。

(五)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党员干部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设立党员突击队、攻关组,组织党员冲锋在前、战斗在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推进落实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分管联系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工作,广泛开展点亮“微心愿”、结对帮扶、“接诉即办”等活动,切实帮助师生解决一批困难事、烦心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二层机构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防止出现“上头热、中间温、下面冷”现象。要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认真落实学校关于2021年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汇报制度,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二层机构党委要认真总结凝练,树立示范标杆,对党支部涌现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分析研究,在学院、学校范围内推广普及。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党员积极参与、支部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


校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2日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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