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按照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在农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四个巡察组组长分别对被巡察单位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要求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委要认真学习领会政治巡察内涵,对标对表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提高精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整改落实,体现政治巡察效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四个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代表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就支持和配合好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开展校内巡察是学校党委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巡察工作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部署。根据巡察工作安排,我校第二轮巡察工作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