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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西大学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4-30  信息提交:刘茜 电话:36237  部门审核: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化水平,今年继续面向全校党务工作者设立一批党建研究项目。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条件

校内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报;已获得校级党建课题立项但未结题的人员不得再申报。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其他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课题,每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包括课题负责人)一般不超过7人。

二、研究选题

2016年广西大学党建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当前学校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具体指南见附件。申报者可从中选择合适的选题申报,也可另行选题申报。

三、项目类别和经费支持、研究周期

本次计划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若干项。其中,重点项目必须按照指南中重点项目拟定的题目申报;一般项目可以按照指南中一般项目选题申报,也可以根据一般项目选题大意另起题目申报;自选项目则另行选题申报。广西大学党建研究项目实行不重复资助制度,即不再立项资助那些已获其他渠道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研究。

各类项目计划资助金额为:重点项目0.8万左右,一般项目或自选项目0.5万元左右。

各类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从立项批复之日起算。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广西大学党建研究项目具体管理由组织部组织负责,社会科学处给予业务指导。项目结题要求至少要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般刊物发表论文2篇。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广西大学XXXX年党建研究项目(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资助”字样,并按学校要求进行科研成果归档,否则不予承认。

到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将给予撤项处理,并在校内进行公布,所在党委(党总支)第二年不能再申报。

五、具体申报事项

1、每个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至少要组织申报1项。

2、申报者填写“广西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社科类)”(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审查合格、签署意见盖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k405@163.com。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对申报材料自行留底,以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末尽事宜请联系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胡美术,联系电话:0771-3237002,地址:办公北楼405室。

附件:1.2016年度广西大学党建研究参考选题

2.广西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党委组织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4月29日

广西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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