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将《广西大学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
广西大学
2021年12月1日
广西大学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的重要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1.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谋划部署和统筹协调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管理部门和学院形成工作合力。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2.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及时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开展精准个性化指导服务。继续实施“校领导-职能部门-学院领导-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毕业生”的“五级联动”就业工作机制,实行就业帮扶“包干”责任制,确保“一人一策”落实到位。
3.实施就业工作督促落实约谈制。各学院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满意度,千方百计确保我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稳定向好,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对于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排名靠后的学院,学校将对学院党政一把手和党委副书记进行约谈。
二、强化就业育人功能,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4.强化就业育人功能,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把就业观念教育、就业指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校友和企业人员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
5.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案例宣讲、拓展工作思路,巩固和加强到基层就业的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实施好各地“选调生”“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各项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6.引导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成就事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要引导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积极就业观念,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为代表的各类企业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学院要积极举办行业性招聘会。
7.持续做好毕业生征兵入伍工作。根据兵役机关统一部署,学校征兵工作牵头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咨询周、宣传月、进学院宣讲等活动。各学院要针对毕业生群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营造预征入伍良好的舆论环境,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
8.引导毕业生留桂就业。各学院要加强与广西各地市用人单位的沟通交流,组织各地市专场招聘会,及时宣传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面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积极引导毕业生了解广西、服务广西,增强毕业生对广西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鼓励毕业生在广西建功立业,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青春和力量。
9.支持和引导毕业生灵活就业。积极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权益。组织实施毕业生急需的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三、强化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就业指导和帮扶援助
10.有序组织线下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举办各类线下宣讲会、行业招聘会、人社部门组团招聘会和大型校园双选会。充分利用校友资源,进一步加强与校友企业的合作,举办校友企业专场招聘会。
11.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消减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推广使用“广西大学就业服务平台”,实现“智慧就业”。发挥“就业服务平台”的招聘信息精准推送、就业咨询指导、宣讲招聘会通知、线上面试签约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助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
12.引导毕业生参加各级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加强线上就业服务,发挥网络招聘在毕业生求职中的作用,主动推介和组织毕业生参加网络招聘活动。以“广西大学就业服务平台”和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为主阵地,借助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等第三方网络招聘平台,鼓励毕业生参加线上宣讲会、线上双选会,提高求职应聘效率。
13.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就业实践。积极帮助毕业生提前适应职场环境,引导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和就业见习,切实增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进一步利用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平台,与企业加强联系,大力开展就业基地建设,为毕业生拓展更多的就业渠道。
14.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配合有关部门,为毕业生积极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加强诚信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陷阱。
15.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升学深造。各学院要营造鼓励毕业生升学深造的良好氛围,积极提供支持毕业生复习备考的学习条件,做好毕业生升学考研考博笔试、复试的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升学率。
16.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就业困难群体,尤其要做好身体残疾、就业能力不足、就业心理障碍、学习预警、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工作。认真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就业帮扶工作,帮助就业困难群体顺利就业。对就业困难学生予以“一人一策”就业精准帮扶,建立重点帮扶台账,详细准确记录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其就业进展情况。
17.进一步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和毕业生个人意愿,实现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办理。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规范毕业生签约行为,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大力弘扬“创新创造、奋勇争先、全面一流”的广西大学“双一流”精神,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切实担当起责任,确保我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稳定向好,为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