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将《广西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
广西大学
2022年11月25日
广西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实施“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毕业生就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谋划部署和统筹协调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职能部门和学院形成工作合力。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2.强化“五级联动”就业工作机制,全员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在就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及时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开展精准个性化指导服务。继续实施“校领导-职能部门-学院领导-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毕业生”的“五级联动”就业工作机制,实行就业帮扶“包干”责任制,确保“一人一策”落实到位。
3.实施就业工作督促落实约谈制。各学院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满意度,千方百计确保我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稳定向好,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对于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排名靠后的学院,学校将对学院党政一把手和党委副书记进行约谈。
二、强化就业育人功能,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4.强化就业育人功能,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把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引导毕业生保持平实之心。充分发挥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校友和企业人员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
5.加强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帮助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积极就业观念,鼓励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成就事业。结合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响应号召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案例宣讲、拓展工作思路,巩固和加强到基层就业的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实施好各地“选调生”“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各项基层就业项目的宣传和报名工作,动员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6.持续做好毕业生征兵入伍工作。根据兵役机关统一部署,学校征兵工作牵头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咨询周、宣传月、进学院宣讲等活动。各学院要针对毕业生群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营造预征入伍良好的舆论环境,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
7.引导毕业生留桂就业。加强与广西各地市用人单位的沟通交流,举办广西各地市专场招聘会,及时宣传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面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积极引导毕业生了解广西、服务广西,增强毕业生对广西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鼓励毕业生在广西建功立业,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青春和力量。
8.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积极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向毕业生积极宣传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为毕业生从事新形态就业提供政策解读服务和支持,努力消除毕业生为“择好业”而“缓就业”“不就业”的困惑,引导毕业生“想就业”“能就业”。
三、大力开拓就业渠道,全力优化招聘服务
9.持续开展市场化就业岗位开拓行动。深入开展校院两级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积极面向广西区内和区外重点城市、重要行业、重大工程和中小微企业等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加强与各地人才市场、创新型企业、高科技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持续开源拓岗,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共同聚焦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领域,进一步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10.实施好“万企进校园计划”。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在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举办各类线下宣讲会、行业招聘会、人社部门组团招聘会和大型校园双选会。鼓励学院积极组织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校友资源,进一步加强与校友企业的合作,举办校友企业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11.努力实现“智慧就业”,多方助力提升招聘服务水平。建设“广西大学就业服务平台”,结合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开发和建设满足企业和学生需求的新功能,实现“智慧就业”,助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宣传和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以“广西大学就业服务平台”和教育部“24365 校园网络招聘服务”为主阵地,借助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等第三方网络招聘平台,鼓励毕业生参加线上宣讲会、线上双选会,实现多渠道、多平台求职。
四、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12.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各类资源,提升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质量和实效。通过校企供需对接、职业规划竞赛、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多种形式,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打造校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鼓励校外导师、企业人力资源专家参与到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
13.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就业实践活动。积极帮助毕业生提前适应职场环境,引导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和就业见习,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进一步利用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平台,与企业加强联系,大力推进就业基地建设,为毕业生拓展更多的就业渠道。
14.加强诚信和安全教育,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招聘欺诈陷阱。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列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维护就业权益,努力为毕业生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15.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升学深造。升学深造是人才培养质量的体现,也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去向的重要渠道。要营造鼓励毕业生升学深造的良好氛围,积极提供支持毕业生复习备考的学习条件,做好毕业生升学考研考博笔试、复试的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升学率。
五、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做好重点群体促就业工作
16.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能得到有效帮助。对就业困难学生要建立重点帮扶台账,详细准确记录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就业进展情况,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断线服务。
17.继续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组织开展宏志助航专场招聘活动,为受帮扶学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宏志助航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培训课程,探索和组织更多类型的培训项目实施就业帮扶。
18.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按照地方人社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申报的宣传通知、材料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应知尽知,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毕业生完成补贴的申报工作。
六、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
19.不断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和毕业生个人意愿,不断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继续推行毕业生求职就业手续网上办理和网上登记。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规范毕业生签约行为。学校将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纳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及时组织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并以此作为统计就业去向数据的依据。
20.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组织开展就业统计监测专门培训,强化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报送、统计和分析工作。严格审核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